The 5-Second Trick For 車禍調解
The 5-Second Trick For 車禍調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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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案後通知保險公司,或是直接將車禍交給保險公司處理。這邊要建議民眾一定要報警留有官方紀錄,否則保險公司可能會以沒有報警為由拒絕理賠。
各個地方的「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」都可以車禍申請調解,前提是雙方當事人皆同意,因此,如果雙方談不攏車禍調解委員會地點,或是有一方沒有意願調解,則調解的一切後續事項將無法進行,俗話說:「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」,雙方在車禍調解地點和調解意願達成共識,則是開啟調解很重要的一步也是第一步。
只要是車禍「當事人」,包含撞人的跟被撞的,都可以去聲請調解,但是一方要聲請調解時,要得到對方同意。
當我們把車子借給親朋好友使用時,難免會擔心對方發生意外。一旦不幸出車禍,身為車主的你除了要處理維修事宜,在法律層面上也可能需要面臨行政責任、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的追討。究竟車主在借車出車禍的狀況下,該如何因應這些法律問題呢?
申請人需將上述資料整理齊全,以現場臨櫃申辦或掛號郵寄的方式,送達鑑定機構指定的受理窗口,如果不確定的話,可以到監理站網站查詢各區鑑定會轄區範圍與受理窗口。部分鑑定機構開放線上申請,申請時可以網路查詢各縣市政府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入口,簡化申請流程。
針對調查取證的情況進行肇事分析(包括駕駛行為、路權歸屬、法規依據等)。
當沒有人受傷時,將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。有人受傷時,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同意才可以移動車輛。
在台灣,路邊停車不只是考驗技術,更像一場運氣賭局。無論是你擦到別人,還是愛車被撞,千萬別慌、更別裝沒事!處理不當,小意外可能變成大麻煩!這時該怎麼辦?是怒氣沖天衝上前理論?還是自認倒楣摸摸鼻子走人?千萬別因為一時慌亂,錯失保護自己權益的最佳時機!今天就讓律師手把手教你,遇到路邊停車擦撞時,如何冷靜應對、快速處理,既不吃虧也不被坑!
車禍發生後不是可以申請免費的車禍初判表,為什麼還需要額外申請車禍鑑定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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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有個觀念要告訴大家,雙方進行車禍調解有兩種可能:第一種是兩方願意調解,自行向調解委員會申請;另一種是提出告訴,在進行訴訟程序前,法院優先強制進行的車禍調解,所以不論是走和平路線或提告路線,雙方都會先進到車禍調解程序裡!
調解程序會有第三方公正的人士在旁協助,調解成功後簽立的調解書具備了法律效力,如果對方未履行約定,當事人便可以拿調解書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強迫賠償。
車禍賠償究竟該怎麼處理呢?首先要知道車禍發生後,若有人員傷亡就會有「過失傷害罪」或「過失致死罪」的車禍刑事責任,過失指的是「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損害發生」。如此一來不只車輛上的損害跟民事訴訟相關,人員傷亡也會導致車禍刑事訴訟的產生。
總而言之,進行調解時的態度和準備工作充足程度,將是影響調解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。上述建議有助於創造一個良好的調解環境,更有機會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。 車禍調解 車禍理賠